目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法院系统广泛开展了大讨论,引导全体干警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使法院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较大提升。
坚持群众路线是人民法院做好审判工作的重要保证,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尤为重要。群众中间蕴藏着丰富的司法资源和定纷止争智慧。善于从群众中发掘这些资源和智慧,及时归纳、总结,形成经验,运用到司法实践之中,可以有的放矢地化解矛盾纷争,更好地构建社会和谐。做好群众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些社会内核的运动使群众工作的任务、对象、条件、环境等均出现了变化:群众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群众分层化趋势日益明显、互联网成为群众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基层组织仍是解决群众纠纷的主体、满足群众利益仍是群众工作的核心。
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发生了新变化,人民法院必须与时俱进地开展群众工作,才能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为吐鲁番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更好树立群众观点,心系群众
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保障,努力维护群众利益是牢固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的本质要求。每位法官都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都在做最实在的,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这时法官是个体与集体的“综合体”,是人民法院的化身,是法律、公平、正义在群众心中的一个“符号”。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给个体与集体带来双重评价。这时,群众评价法院工作好坏、司法是否为民、是否“以人为本”的标准就是法官的个体行为。作为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心系人民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开展工作,解决好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种问题。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自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心系群众,尽心竭力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始终与人们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二、摆正思想观念,加强沟通交流
理解信任在沟通交流中产生。做好群众工作要求走群众路线,走进群众、深入群众、关心群众。做好老师,教育引导群众;当好学生,依靠学习群众。信息化的进步使得网络沟通手段充分运用到了群众工作之中,这是群众工作与时俱进的体现。对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的偏远山村,这就需要运用传统的群众工作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通过话家常、问冷暖的方式与群众联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增进感情。
三、找准工作核心,做到司法“以人为本”
当前,群众的诉求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和碎片化,但任何诉求的本质都是利益诉求,尤其是诉至法院的纠纷。要通过司法活动做好利益的再分配,使双方的利益恢复到诉前的完满状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最关键的是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之中,通过“服务式”司法最大限度地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诉求,实现群众利益。
四、建好工作平台,依靠群众搞好审判
群众工作无止境。对全地区法院来讲,做好司法领域的群众工作需要在几个方面下工夫:一是搭好用好便民诉讼网络;二是切实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三是拓宽群众交流渠道;四是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群众工作前沿阵地
基层人民法庭深深植根于群众之中,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努力使人民法庭成为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沿阵地,使法庭干警成为做好群众工作的尖兵。要坚持基层建设的“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基层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要正视基层司法现实,尊重基层司法实践;要讲究工作方法,大力开展调解工作。
司法领域的群众工作包罗万象、千头万绪,内容多、难度大、影响面广。这不仅对法官的个人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是对法院群众工作理念、方法和模式的考验。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紧密依靠群众,密切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充分改革和创新工作方法,打好群众工作的“组合拳”,群众工作一定会取得长足进步,人民法院的社会功能、价值也会得到更大程度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