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景秀美的乌鲁木齐市南湖市民广场东侧一座伟岸建筑物的石阶上就屹立着一尊独角兽的石像,这里是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自1950年建院至今已有63年的历史了,厚重的历史也就决定了乘载和记录这段历史的档案既丰富又珍贵。
诉讼档案极其重要
法院的诉讼档案作为国家重要的专门档案之一,是法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真实地记录了我国司法制度的变革和发展,其历史作用不言而喻。它在法院审判及管理工作中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1973年在恢复法院建制以后,法院的诉讼档案也渐渐丰富了起来。1994年乌市中级法院成立了综合档案室,那时只配置了两名档案员,档案室设在办公楼的地下室,法院已有的档案都装在麻袋里,没有任何登记和检索工具。经过老一辈档案人员的努力,2000年市中级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新疆自治区二级管理水平,那时档案室已配备了一台电脑,用于档案条目的录入和检索。2006年,随着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建设要求,市中级法院经过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达到了新疆自治区档案管理一级标准。
档案信息化的艰辛之路
在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中,档案的查考作用在审判工作中显得尤为突出。审理完结的案件材料经归档后转化为诉讼档案,因为案件审判程序的延续,案件的诉讼档案会频繁地被调阅利用。在没有电脑作为检索工具前,均是由档案人员手工制作检索目录,在调取档案材料时,由人工查找归档目录,从而调取档案材料,费时费力,根本谈不上高效快捷。自从有了电脑之后,把档案人员从繁琐的手工劳动中解脱了出来,但仅仅是档案条目的检索,要想看到档案的全部内容,还必须要调取纸制档案。随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进程,2005年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引进了一套法院管理软件,对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网络化管理,所有工作信息均输入电脑,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案件,案件流程化所有环节均一目了然,实现了对案件审理过程的有效监督,从而开始了法院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2008年,经过三年的积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了诉讼档案的全文信息化录入工作。回想起最初的起步阶段,那份艰辛和劳累依然历历在目。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的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作为新疆的首府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的诉讼案件均在万件以上,诉讼案件的建档要求是一案一档,每年上万件的档案仅纸制档案的整理、装订、检查、归档工作就已经令档案人员超负荷工作了。有了电子档案后,工作量成倍增加,通过多年的不断的探索和实践,经过档案员的不懈努力,自2009年开始至今市中级法院的诉讼档案在结案后一个月内便可将电子档案与纸制档案同时归入档案室。保障了法院每季度开展的案件评查工作中对档案信息需求。
档案确保审判公正
在当前人民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为了在审判工作中能确保公正、高效的完成审判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公正、公开、高效、科学、规范、有序、廉洁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院的实际情况,对审判工作运行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2010年成立了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狠抓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绩效管理等基础工作,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了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评查机制。作为记录审判案件全过程的载体——诉讼档案,其工作查考作用在这里就突显了出来,它的真实、完整、时限直接决定了审判管理工作的质量,没有档案员前期的整理、检查、归档,审判管理工作就失去了基础。随着审判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自2010年乌市中级法院又对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开庭全过程的监控录像,形成声像档案,随纸制档案一并归档,作为事后监督的有效凭证。
无言的档案 杜绝了腐败的滋生
有权力的地方必须有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权力运行中的一条基本规律。法官手中的权力决定着一个人的前途,一个家庭的命运,一个企业兴衰。因此如何能够让法官手中的权力为民所用,如何使“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得以体现,就成为了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规范化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从根本上杜绝了腐败的滋生,规范了法官的行为。经过这几年的努力,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发生一起法官的违纪违法案件,并且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2011年荣获了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2011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全面深化“审判管理年”活动的成效作为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认识开展审判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联系实际,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着力健全各项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法院审判工作管理水平。这对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做为一名档案工作者,如何将无言的档案变为法院管理工作的“帮手”,为审判管理工作提供快捷、真实、全面的第一手数据,为审判管理工作查考 、研究和处理问题提供依据,将成为今后法院档案工作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