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政治忠诚--法官最基本的品质
作者:阿图什市人民法院 李海军  发布时间:2012-06-13 11:28:48 打印 字号: | |
  党对法治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准则,与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对党绝对忠诚,进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拥护是法官应当具备的基本品质,也是政治忠诚的核心内容。

  一、政治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

  政治忠诚作为党员干部最基本的品质要求,既是党性教育的根基,又是党员教育的灵魂,必须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忠诚教育。从法院情况来看,法官队伍不断壮大,审判任务日益繁重,法官的思想、素质、能力出现许多新情况。面对这些深刻变化和严峻考验,加强法官政治忠诚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法院要以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生动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纪律教育,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干警的政治信仰,增强政治辨别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詹红荔精神”是政治忠诚的杰出代表

  詹红荔时刻不忘党员身份,体现了她坚定的政治信仰。作为一名党员法官,詹红荔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同时,从来没有忘记自己首先是一名党员,时时刻刻把党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体现了她坚定的政治信仰。

  詹红荔在审判活动中,坚持以大局为重,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切实贯彻群众路线,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体恤民情民心,充分体现了稳定大于天,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指导思想,反映了她鲜明的政治立场。詹红荔没有把自己仅当成一名判案的法官,而是把自己当成一名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彰显了她缜密的政法智慧。

  三、法官恪守政治忠诚贵在“起而行之”

  首先,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即要读懂弄清中国的国情。要明白社会转型期的人民法院不仅仅是一个审判机关,法院除了具有运用审判手段解决案件的司法功能外,还肩负着社会管理的政治功能。无论是从审判活动的性质还是从法院的社会功能的角度出发,都要求法官必须将法律思维与社会思维、政治思维结合起来,不仅要遵循司法规律,还必须奉行政治理想、政治信念和政治价值,具有敏锐的政治眼光和足够的政治智慧;不仅要善于从“案件之中”来研究案件,而且还要善于从“案件之外”和“案件之上”多角度、多方面地分析思考问题。

  其次,必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应以是否有利于改革、发展和稳定,是否有利社会和谐,是否有利于小康社会建设,是否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政治标准,对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图谋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在与国际接轨和吸收、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先进司法观念、机制和规范时,要鉴别是否属先进的文明成果;在处理新类型、敏感性、群体性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和妥善处理那些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问题。

  第三,必须严守政治纪律。一方面要遵守审判纪律,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治权威;另一方面要自觉接受权力机关、法律监督机关、人民群众和团体、新闻媒介的监督,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遏制司法腐败。
来源: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