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人民法院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主动地当先锋、作表率。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提升基层司法保障能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鄯善县法院近年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大力推进法院创先争优活动及自己的一些感悟和思考。
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有创新性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法院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推陈出新,结合“维稳反恐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在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增强实效性的基础上突出创新性,要精心设计,积极探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既要按照上级党委、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规定动作”,又要根据法院行业系统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自选动作”,做到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特别是在活动载体、推进方式和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努力形成各种创先争优活动的新载体、新方式、新机制,使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要突出载体创新,着力打造活动亮点
创先争优活动归根究底是为了更好的为广大老百姓服好务,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所以我们应在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笔者认为有四点很重要,一是要在司法亲民上有新亮点。法院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全部走上审判、接访一线,积极深入基层调研,及时掌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并实时调整审判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要在便民诉讼上有新亮点。法院应大力推行“柜台式”、“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简化立案程序和诉讼环节,采取假日立案、电话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三是要在阳光审判上有新亮点。要不断探索审判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努力增强司法透明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自身优势和各种有利条件,调动他们参与案件审理的积极性,通过让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活动,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四是要在涉诉信访上有新亮点。法院要在坚持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诉讼风险预测评估机制,要把诉讼风险预测评估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同时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实现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访为走访的新型接访机制,着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要突出方式创新,打造全新活动模式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法院要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平台。比如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和非正常死亡、医患纠纷案件时,不应只局限于案件判决,而应加大调解力度,因为处理此类案件,稍有不慎,便可能引起当事人过激反映,甚至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法院也不应局限于内部解决,可以与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加强衔接,实现诉调无缝对接,这样便能更有效地化解此类纠纷。在调解案件时,除了办案法官,还可以邀请法院外的专业人士、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律工作者以及能做当事人工作的人士一起参与调解,要善于借助老百姓能够接受的“土”法和公序良俗,以亲情、友情、热情感化当事人,引导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从而更彻底的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通过方式创新,不仅让创先争优活动更具活力,更能有效解决法院的自身困难。
(三)要突出机制创新,推动活动全面发展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法院要不断创新审判、执行与法院管理工作机制,狠抓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落实。要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在制度的制定上,要严格要求。突出院领导的表率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联系点工作。基层法院领导要带头深入法庭调研,检查指导业务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法院党员干部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过程中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根源,努力从制度上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并及时将解决问题的成功做法和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对涉及全局性的体制机制问题,法院要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建议。
二、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有持续性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一个长期过程,要不断推进,深入开展。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繁重,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多,当地党委政府安排的社会事务也不少,特别是近两三年来,设施农业劳动、安保维稳任务较重。因此,要统筹考虑,注重把日常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活动统筹推进日常工作,合理安排,统一调度,做到有条不紊,忙而有序,张驰有度,日常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同调、同向、同步推进。保持“创先争优”活动不间断、不松懈、可持续是各基层人民法院面临的共同课题。大家都知道创先争优活动“重在坚持、贵在深入”,那如何才能使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有效的开展下去呢?笔者认为,有两方面需要注意:
(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厌倦情绪
近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法院系统的 “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些同志便产生了厌倦情绪,认为各种活动都千篇一律,没有新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法院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供了更生动的平台和载体,也为法院全面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饱满的热情,迅速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高潮,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增强进取心和事业心,激活奋斗热情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个源头,就是进取心和事业心。“事业心、进取心体现了一个人的胸怀、觉悟、精神境界和政治思想品质,反映了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反映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当前,由于经济转型的原因,基层法院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大量矛盾纠纷汇集到法院,需要我们化解,对法院和法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创先争优活动为广大法院干警创造了一个增强事业心和进取心的机会,为干警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激励干警干事创业,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创新的举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