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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民族地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如何发挥作用
作者:伽师县法院 赵剑琪  发布时间:2012-05-07 10:11:51 打印 字号: | |


 

摘要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人民法院的一个职能部门,在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和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特别是作为边疆民族地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意识,以“政治建院”突破口,不断强化监督检查职能,积极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防控网络建设,确保法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依法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确保人、财、案、安全不出问题。据此,笔者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发挥自身的作用,打造廉洁法院,提高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谈一些个人粗浅的看法,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  边疆民族地区 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 发挥作用

 

作者简介:赵剑琪,男,汉族,河南省驻马店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21023日出生,199012月参加工作,1992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5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曾在乌鲁木齐36012部队服役,先后在伽师县巴仁镇、县委宣传部、伽师县米夏乡工作,任党委秘书、新闻宣传干事、副镇长、党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兼乡人大主席团主席,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边疆民族地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如何发挥作用

 

  边疆民族地区人民法院是我国司法领域维护稳定、参与社会管理的前沿阵地,任务繁重,且与人民群众接触面广,同时也最容易发生问题。边疆民族地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对于基层法院的各项基础建设,对于深化推进“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责任非常重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笔者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边疆民族地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1、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接受有关检举、控告的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干警违纪违法行为。

  2、负责起草本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协助党组制定落实上级法院、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部署。

  3、协助院党组抓好干警纪律禁令、惩戒等规定的落实。

  4、开展对干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和职业道德的教育。配合党总支对本院党员进行党规、党纪和党性的宣传教育。协助院党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勤政有关资料的统计,及时表彰廉政勤政典型,做好执法执纪检查工作。

  5、负责监督审判工作,按规定参与本院审结和执行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6、会同办公室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议案。

  7、负责与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沟通、协调。

  8、会同政工科、办公室抓好本院党风廉政责任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通报、考核等工作。

  9、办理上级纪检部门和院党组交办的事项,办理其他应由本部门办理的事项。

  二、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作用的重要性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法院监察部门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管理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执行纪律与维护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相结合。从性质上确立了纪检监察部门在法院各部门中的作用地位有着其他部门所不可替代的特殊性。

      1、强化职能作用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需要,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等多项职能任务,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人民法院和法官时常处于各种利益、关系的“风暴眼上”,要维护好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审判权和执行权将失去有效监督,违纪违法事件得不到查处,从而滋长一些法官铤而走险,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强化职能作用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抓教育和抓制度,始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祸,做到警钟长呜,防微杜渐,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和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强化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诸多考验,任务非常紧迫。法院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大胆开展工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在纪委和本院党组领导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做到审判权、执行权行使到哪里,纪律监督到哪里,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三、正确认识做好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纪检监察工作属于法院内部行政监督的一种,起着预防法官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它和法院的外部监督机制、法院审判监督机制和法官的自律机制一道,构筑起法官监督约束机制的网络。主要工作内容是对法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有权对违法违纪人员,依照党内和纪检监察规章制度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担负着保证法官清正廉洁、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重要职责。  

   1、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应该是最公平、最廉洁的地方。由于工作性质特殊,法院和法官时常处于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的焦点,若要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监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将时有发生,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违法违纪事件得不到查处,个别法官枉法裁判,亵渎司法权威,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难以杜绝,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将难以实现。因此,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净化执法环境,是关乎司法公信度的一件大事。

   2、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需要。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腐败现象还存在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的法院办公环境改善了,案件数量增多了,却由于个别干警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为钱财所惑、为人情所累,成为被拉拢和腐蚀的对象,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使法院和法官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损害和影响,这样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因此,我们在大力抓好审判业务的同时,一定要大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呜,防微杜渐,帮助法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他们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司法为民,始终保持权力在手、如履薄冰的审慎态度,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用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保障,促进审判工作的顺手开展。

  四、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应如何正确有效的发挥作用

  边疆民族地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发挥好日常作用的同时,还担负着特殊的政治使命和任务。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要具有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服务领域,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干警的廉政教育,促使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有新的增强。

  一是定期组织学习。每周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一定篇幅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文件,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关于严禁法院工作人员过问职务外案件暂行规定》和中央政法委明确的“四个一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提出“八个必须”等规定,每季度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考试,从思想上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广大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用正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 做到警钟常鸣,让干警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增强全体法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弘扬司法正气,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创新廉政教育。结合开展第14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拓展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通过开设廉政党课,对新进人员和新任职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开展审判法庭进乡村、进社区,帮扶困难家庭、困难群众等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宗旨意识、廉政意识,使反腐倡廉教育入耳入心。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的思想,针对干警岗位不同,工作各有差别的情况,使廉政教育内容有所侧重,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通过向干警家属寄一封廉政意见信、与干警家属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式,充分发挥干警家属廉内助作用,积极构建家庭助廉体系,确保廉政建设卓有成效。

  (二)狠抓思想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严格按照“政治建院”的要求,抓好法院的队伍建设,要把干警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干警政治上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来检验,确保干警始终做到头脑清醒斗争坚决,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新疆地处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党员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直接关系到案件质效,甚至影响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干警要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不信谣、不传谣,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紧紧围绕法院党组的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始终突出公正廉洁执法这一主题,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关键环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庭室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层层签订责任书,狠抓落实到位,对出现得违纪违法问题人员、重大案件、安全生产实行“零容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落实的工作局面。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法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是是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本院各庭室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法院部署情况的经常性检查,要把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作为检查的重要任务,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依法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要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暴力恐怖案件的首要分子、造成严重后果的骨干分子以及鼓吹、煽动、教唆他人进行“圣战者”。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和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特大恶性暴力恐怖事件,突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重点,切实抓好稳定工作这个硬任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确保社会安宁和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干警不出问题。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案件处理等事项,都必须经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在对干警推荐使用中要提前介入,和政工部门一起做好干警的考察,提出自己的见解,对干警的推荐、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积极为党组当好参谋和助手。同时,对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干部和新招录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组长进行任前和岗前廉政谈话,提醒和告诫他们如何正确行使审判权,避免权钱交易,促其廉政为官。对有一定办案经验的法官,每当承办一起案件,由庭长或主管院长对办案人进行廉政提醒,防患于未然。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案件不出问题。工作中,重点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司法不公的关键入手,有效地防止和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加强对案件质效的监督。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以审判管理年为契机,开展审判管理工作专题调研和问题查摆。结合近年来的涉诉上访案件、发回改判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改判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及瑕疵案件,认真查摆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制约案件质量、效率提高的突出问题,以及审判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不健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调研和问题查摆情况,进行问题梳理。

  加强对案件的廉政监督。推行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对每件案件从第一次接触案件当事人起,就要求立案庭向他们送达一份廉政监督卡,廉政监督卡上有举报电话,从而把法官的整个审判活动置于监督之下,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建起了以当事人监督为主的牢固防线,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错案分析通报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案件评估、鉴定、审计、拍卖的监督,确保不出问题。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和《关于在审判活动中防止人情干扰的若干规定》,促进司法廉洁。

  加强案件的监督回访。在推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的基础上,新推行案件监督回访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审管办、审监庭具体负责案件监督回访工作,主要采取信函回访、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案件监督回访主要围绕法官的服务态度、办案效率、公平公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进行,每季度对回访情况进行汇总,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回访结果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

  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监督。对全院所有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参与进行,廉政监督员协助执行干警向社会发放“廉政监督卡”,并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委托评估、拍卖、变卖、中止和终结环节、采取和解和解除强制执行措施、追加被执行人等重大执行活动,廉政监督员必须到场,发现有违法违纪执行苗头的立即提出监察建议,限期整改,确保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司法“六公开”制度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不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务、院务、财务三公开,重大物品统一实行采购,充分保障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对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推行财务由副职签批、正职监管、大额支出由党组会议集体决定的管理模式,确保财务安全运转;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公开内容详实、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每半年由纪检监察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1-2个月的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限期整改,确保财务不出问题。

  加强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情况及涉案款物管理情况的监督。实行票款分离,每月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对账,定期开展落实《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防止干警发生不廉洁行为,杜绝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加强对评估、拍卖、鉴定等中介活动的监督。购买摇号机,对涉及评估、拍卖、鉴定等中介机构实行公开摇号,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和廉政监督员现场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纪检检查部门通过认真查找项目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基建项目立项、前期审批、招投标、施工质量、工程款结算等各项环节分别制定了具体的监督职责。对设计变更、工程款额变更,经纪检监察监督核实后提交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每笔工程款、监理费支付等基建财务开支,必须经过纪检组审批,确保基建工程的开放性和透明性,有效防止基建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

  加强对物品采购的监督。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实行询价备案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牵头,对5家以上超市日常办公用品价格进行公开询价,价格目录留存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严格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由庭室提出,办公室统一填写采购审批单,分管财务副院长签批后,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核签批,方可实施;否则,将依规依纪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不出问题。严格管理警车使用,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登记备案,不开特权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非执行任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和闯红灯,每晚警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在车库,杜绝警车参与除公务活动外的其他活动。在当事人安全通道安装安检门,由法警对进行安检;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防止不法人员及违禁物品进入审判、办公区;值班人员上岗携带必需警具及装备,杜绝安全隐患;在办公楼及院内重点部位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施,由专人对办公大楼实行24小时监控。成立应急分队,定期组织参加区域网点巡逻,确保防区内不出问题。

 (四)加大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工作职能。严格按照“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要求,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干警的作风建设。

  加强对审判权力、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强化司法作风管理和作风巡查力度,坚决纠正宗旨意识淡漠、观念不强、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的问题,坚决杜绝对待人民群众诉求漠不关心、对待工作不负责任的态度,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和乱收费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设立“五个严禁”监督举报箱和24小时监督举报录音电话,并从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聘请司法公正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督,保证队伍和案件不出问题。

  加强对窗口服务部门的监督。定期不定期对信访、立案、法警大队等窗口部门接待、庭审活动、民事、执行活动及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漠不关心、对待工作不负责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和乱收费等不良现象。

  加强对审判作风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重大疑难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过程参加庭审,增加案件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法院公信度。组织审判作风巡视员对案件开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巡视。同时,举办 “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判作风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以及群众、学生进行参观、座谈,并走进法庭,“零距离”接触法院、感受法院。

  (五)查找风险节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紧紧围绕“人、财、案”三个核心要素,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各庭室和干警认真梳理岗位职责职权,深查、细找各种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的视野、触角,落实到司法审判业务、司法政务管理等重点部门,落实到以一线审判人员为重点群体的各个岗位和具体人员中去,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分析通报制度,做到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到哪里,风险防控措施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人、财、案不出问题。

  建立廉政档案,筑牢廉政防线。定期组织干警开展述廉、评廉、考廉工作,并将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实行法官拒礼拒贿登记制度,及时将上交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退回当事人。

  (六)强化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将廉政文化纳入到干警日常教育之中,做到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使廉洁司法成为广大干警共同的信仰、追求和自觉实践。利用正面典型和反面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剖析,从正反两面事例中总结经验教训,防微杜渐,力求做到反腐倡廉警钟长鸣。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政警句、建设楼道文化长廊,办公桌统一放置廉政警句,让干警在文化的潜移默化中时刻警示干警保持清正廉洁,化廉政于细节。

  (七)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履行职责,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对干警思想上的偏差进行纠正,对行为上的失范进行批评,未雨绸缪,防范未然,确保单位不出问题,确保干部不出问题。

  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示、转办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对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枉法裁判的人员,要严肃查处,毫不手软,对于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廉政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考勤制度、庭审制度、卫生制度和上班期间玩游戏、聊天等现象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坚持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干警有违反纪律和规定行为的,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失误的,八小时以外生活圈,交际圈过杂,影响法院形象等苗头时,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从关心、爱护同志的角度,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八)拓宽服务领域,切实服务群众。坚持能动司法,零距离地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不断提高社会矛盾化解的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联系群众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法官深到农村、社区,对群众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矛盾调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在基层。

  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要主动深入到矛盾较为突出的乡村一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查明原因,予以协调解决,切实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形成了“事情有人管,问题有着落,部门有行动,群众有所盼”的良性互动局面。

  主动接访化解矛盾。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 “院长接待日”制度,变当事人上访为院领导主动开门接访,及时处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同时,组织干警开展带案回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多方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干警依法、有理有据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解释和宣传,及时稳控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当事人越级上访。

  (九)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为重点,着力构造学习型、务实型、廉洁型、开拓型、创新型纪检监察队伍,建立纪检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分析本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下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聘请审判作风监督员,配强专(兼)职廉政监察员,把业务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干警选拔到廉政监察岗位上来,充分发挥其精通审判业务、熟悉审判流程、了解身边法官情况的优势,大力开展监督职能作用。

   总之,法律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社会和谐与秩序的重要规则,法官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古语道:“法平如水,见是非曲直”,在这样的历史底蕴中,在国家审判机关中担负监察职能的纪检监察机关,更是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做到主题鲜明、思路明确,重点突出,使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能够相得益彰,真正把新时期边疆民族地区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抓实抓好,为实现稳疆兴疆和富民固边、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地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来源:A
责任编辑: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