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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诉调对接 新疆阜康市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作者:潘从武 关丽琼  发布时间:2012-04-23 10:21:36 打印 字号: | |
  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法制网通讯员   关丽琼

  记者近日在新疆阜康市采访时了解到的一组数据令人印象深刻:去年该市由人民调解组织处理矛盾纠纷1220起,调解成功率达98%。同时,阜康市人民法院去年收案1193件,比未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2007年减少了626件。这一数据充分说明,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下,阜康市大量矛盾纠纷被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困扰法院多年的案多人少矛盾得以缓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召开的新疆全区诉调对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阜康市诉调对接工作经验被向新疆全区推广。

  小调解室发挥大作用

  近日,在设于阜康市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里,人民调解员吴士民正与法官共同调处一起民事纠纷。去年,工人岳翠林在给他人装修店铺时,因施工原因造成暖气管道漏水,导致店铺不能正常营业,店铺老板将其告上法院。法院在立案前,发现此案争议不大,具有调解可能,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把此案交给人民调解室先行调解。

  经过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岳翠林赔偿店铺老板损失2.5万元,两人握手言和。法院将简单的民事纠纷交给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法院进行司法调解或判决,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

  谈及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初衷,阜康市人民法院院长毛峰说,当前,社会矛盾冲突呈多元化趋势。许多当事人为解决矛盾,把打官司当成维权的唯一途径,导致法院收案数逐年上升,而一些民间纠纷仅靠判决无法有效解决。人民调解来自民间,以协商评理方式来化解矛盾,易于群众理解接受。为何不整合法官精通法律和人民调解员熟悉民情的优势,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配合,充分化解矛盾纠纷呢?2008年,阜康市人民法院与司法局积极合作,诉调对接机制应势而生。

  据阜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米妍介绍,法官与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建立了协作衔接机制,便于调解纠纷时三者形成合力。对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标的额较小的纠纷,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交由驻法院人民调解室或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法律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法官可提前介入,与人民调解员联动调解。调解成功的,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赋予法律强制力。先行调解不成的,法院在立案后进入司法调解程序,此时还可委托或邀请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合力化解矛盾。

  去年,阜康市驻法院人民调解室受法院委托,共调解矛盾纠纷593起,使众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小调解室发挥了大作用。此外,阜康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等方式,与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2330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68.03%。

  “牧民法庭”诉前化解矛盾

  除与人民调解组织积极配合,“坐堂”调解矛盾纠纷外,近年来,阜康市人民法院与司法局在该市各乡、镇及部分村委会建立了7个巡回审判法庭、15个便民联系点,法官走基层、赴牧区,依托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组织网络共同开展大调解及巡回审判工作。其中,阜康市上户沟乡“13号牧民法庭”、甘河子镇“周二巡回法庭”已成为当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形式。

  去年6月,上户沟乡牧民马某在放牧期间,其7只羊喝了附近工厂排放的污水导致死亡,双方发生争执。阜康市人民法院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赶到上户沟乡,与该乡司法所干部进行联合调解。经过反复劝说、细心疏导,被告终以每只羊1000元的价格与马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化解在诉前。“多亏了‘13号牧民法庭’,我们不用上法院,不花一分钱,矛盾就解决了。”马某说。

  据阜康市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玛依拉介绍,该庭自2009年设置“13号牧民法庭”以来,共巡回办案346件,其中法官与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255起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74%。

  阜康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刘晓青也尝到了联合调解的甜头,她说,速裁庭受理的多为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不大的民间纠纷,对这类纠纷她并不急于审理,而是先到事发地了解情况,与人民调解员及村委会主任一同调解。去年,该庭共受理236起案件, 1件判决外,除 其余都以调解方式化解。“通过诉调对接工作,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使法官能集中精力解决复杂疑难案件。”刘晓青说。

  实现诉调长效对接

  “人才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为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形成长效机制,阜康市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建立了精英人才库,把一批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的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充实到诉调对接队伍中。

  同时,阜康市建立了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机制,不断提高诉调对接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阜康市人民法院和司法局通过专“题讲座、庭审观摩及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我们开展证据收集、文书制作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树立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阜康市畅岁园社区人民调解员张庆艳说。

  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阜康市还拨付专项经费,及时表彰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并连续4年为人民调解员发放办案补贴。“每调解一起案件,我们都能拿到一定补贴,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激励。”阜康市九运街镇丁家湾村人民调解员毛新军说。

  据了解,今后,阜康市将全面推进刑事和解、行政协调、劳动争议化解新机制等诉调对接工作。“通过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一体化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为阜康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了积极作用。”阜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建中说。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