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须不断“修行”
作者: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卢永生  发布时间:2012-04-05 11:38:39 打印 字号: | |
  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既是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殷切期望,也是人民法官不辱使命、正确履行职责的政治基础。法院干警要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不是通过简单学习就能够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平时工作、社会活动以及个人生活中不断进行“修行”,只有实现内化于心,才能外践于行。“修行”就是要让法院干警修炼人格,不断提升道德境界,自觉养成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习惯。

  首先要做到积“小善”而养“大德”。法官的高尚人格和优秀的法律职业道德是在一个长期的累积过程中养成。这就要求我们法官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就能够养成良好道德行为习惯,铸就高尚的品格。但是,其中的关键在于持之以恒,日积月累,要具备绳锯木断、水滴穿石的功夫,最终定能养成“大德”。

  其次要做到“见德思齐”。先进模范法官,在不同程度体现了一定的法官职业道德理想,为法官道德修养提供了可供借鉴和学习的榜样。由于道德楷模和榜样的示范作用具有强大精神感召力,能在潜移默化中与法官的内心产生情感共鸣,在不断熏陶与学习中,提升法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这种反躬自省式的“修行”,强调的是自律精神。

  最后是做到“慎独”。慎独是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凭着高度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行动,而不做任何有违道德信念、做人原则之事。这是进行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也是评定一个人道德水准的关键性环节。慎独是一种情操,一种修养,一种自律,更是一种坦荡。一名能时常保持慎独的法官,他的心境就会自然清净,达到道德修养的至高境界,进而使之随时随地都以法律职业道德和规范来指导调节自己在职业活动中的言行,经常省思自己的一言一行。

   总之,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是简单的学习工作即可取得成效,必须经历长期不懈的“修行”过程。当前,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就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倡导和树立以公正为荣、偏私为耻的正义观,树立以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政德观,树立以为民为荣、为己为耻的奋斗观,培养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理念、文化信仰和行为习惯。
来源: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