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伽师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特点,围绕审判的工作实际,科学排查并确定潜在风险点,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是开展风险防控与加强审判管理相结合。该院依托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审判流程监管、审判绩效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庭审考评,对整个审判流程实施科学的风险跟踪管理监督,增强防范风险效果。从立案到审判、执行,按照案件审判流程,层层审批监管,严格控制审限节点,实行审限预警。建立质效数据评估通报制度,分析审判态势,实行数据化管理。同时,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业务工作和权力情况流程图,将已排查确定的各项廉政风险点相对应到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形成风险防控流程监督体系。院监察室依据该流程管理平台处理信访、投诉、举报等。
二是开展风险防控与推进阳光司法相结合。该院成立阳光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该院《关于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实施办法》,细化分解各项任务,逐步落实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项目。组织不定期专项检查,督促各部门积极参与,认真落实,对未按期按质完成任务的部门全院通报。积极利用网络,及时发布新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对话与交流。
三是开展风险防控与完善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落实相结合。该院坚持党风廉政责任制,继续深化落实廉情登记制度、廉情预警信息报告制度、大标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全方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明确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预警、处置及考核评估等内容。配套出台了《关于规范外出办案的若干制度》,通过审批、报备、廉政回访以及举报查处等措施,严格规范干警外出办案,强化廉政风险监督管理。
四是开展风险防控与强化作风建设相结合。该院通过不断强化干警作风建设,建立作风纪律检查长效机制,引导干警切实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公正、廉洁、高效、文明司法。今年以来,该院纪检组着重对法院机关工作中可能存在风险的十个方面开展检查,采取网上检查和实地巡查的方式,形成层级监督管理工作体制。对于存在问题的责任人一律通报批评,达到教育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该院开展了作风纪律专项整顿,组织全院各部门查问题、找原因、拟措施、促整改,及时纠正作风纪律问题,将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