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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高新区(新市区)法院紧扣“三心”、“四慎”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法院 李红  发布时间:2012-03-23 12:28:44 打印 字号: |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法院党组结合深刻领会、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心”、“四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新成绩。

  “三心”即一是保持好人民法官最基本的良心,是非、善恶、好坏的标准要分清;二是要胸怀一颗公心,弄清楚权力是谁赋予的,真正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本质要义,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对司法事业有诚心,坚定不移地奉行司法核心价值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诚于党、忠诚于民、忠诚于法律。

  “四慎”即慎独,不能有私心,要树立集体荣誉感和团结共事、和衷共济的精神;慎言,首先做到不利于工作的话不说,其次是要做到保守审判秘密和工作机密,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慎行,清楚认识“法官是可能滋生腐败高危行业”的基本论断,时时、事事、处处拷问自己是否有越矩行为,要妥善处理好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经常性地操练“廉洁经”,做到警钟长鸣,不贪赃、不枉法!慎为,就是认真审理每一件案子,严格遵循法律,时刻考虑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发挥出平衡社会矛盾、减轻社会压力,体现公平公正,维护正义良俗,赢得民心人心的良好效果。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细化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二是开展经常性的法官职业道德和勤政廉洁教育。用正气的力量教育、引导、感化干警;三是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文明建设。以先进的思想陶冶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榜样的力量带动人;四是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学习警示教育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活动,构筑廉洁“防火墙”,打好廉洁“预防针”;五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和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利用廉政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投诉箱等多渠道反馈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意见,完善对慵懒散拖贪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