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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中院提出纪检监察工作七项任务
作者:塔城中级法院 丁光前  发布时间:2012-03-06 23:55:33 打印 字号: | |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各级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六个深化、六个提高”的工作部署,认真践行“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建院思想,坚决纠正对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置若罔闻、敷衍塞责甚至另搞一套的做法,确保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严格落实“四书两报告”制度。

二是坚持“从严治院”,继续保持严肃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的强劲势头。重点查处法院领导干部和干警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对任何违反“五个严禁”“八个必须”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必须严格按规定处理。积极推动两级法院在门户网站开通举报网站,逐步实现与全国法院举报网站的联网对接。

  三是强化廉洁司法教育,努力构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将理想信念教育与政法干警忠诚教育相结合、司法为民的宗旨教育与群众观点教育相结合、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与先进典型示范教育相结合、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引导干警当好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四是强化权力监督,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和其他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认真落实党组和审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和工作报告等制度,严守地委关于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和“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督促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依法行使案件审批权、审判监督权、干部任用权、资金管理权、工程发包权等公共权力,绝不允许以权谋私。重点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关键岗位和案件审理 、执行、诉讼保全等环节的监控,继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完善机制、制度,真正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规范司法权行使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现代信息手段为支撑,全面构建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制度、深化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工作、落实有关执行工作机制的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六是加强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对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及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六个突出问题。

  七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履职能力。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重点增强五种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始终站稳政治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