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接到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移交的一宗刑事案件。2003年3月,被告人刘某将浓硫酸泼到被害人王某的面部,导致王某左眼伤害致残,构成重伤害。随后刘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八年之后,终于在2011年7月在白碱滩区公安分局的清网行动中被抓获并执行逮捕。
让人疑惑的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会招致被告人刘某以如此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呢?而刘某又为何会选择弃保潜逃呢?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刑庭的主审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一步步揭开了这宗较严重刑事案件背后令所有人意料之外的隐情。
原来,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王某,本是同乡好友,又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两人平常交往甚密。不料刘某后来被公司辞退,他疑心是王某背后打小报告向公司领导告状,但也没有确凿证据,再碍于面子也不好直接责问王某。没过多久,刘某的妻子也抛下他和女儿离家出走。苦不堪言的刘某日日以酒浇愁,这日,他喝得醉醺醺之后,想到自己的困境,越想越气,并把这一切都归罪于王某。趁着酒劲壮胆,他径直携带事前注入浓硫酸的注射器到公司值班室与王某争论,摆出了鱼死网破的架势。而对一切毫不知情的王某此时正在值班室睡觉。刘某头脑发热,竟然将浓硫酸对准王某的脸部喷射过去,导致王某左眼因硫酸烧伤而盲,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不仅给被害人王某及其家人带来无限痛苦,而且被告人刘某的人生轨迹也从此改变。事发之后,冷静下来的刘某,看到昔日朝夕相处的同事因自己而眼睛失明心中充满了懊悔;但想到可能面临的牢狱之灾,又心生胆怯。最可悲的是,刘某思量再三之后,胆怯战胜了懊悔,再加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不了解,他做出了一个更加错误的决定:被白碱滩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期间,刘某选择了弃保潜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多方努力下,八年后,刘某依然难逃法律制裁。最终,经过白碱滩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刘某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而刘某的女儿也将面临缺失父母双亲的孤苦童年。刘某即悔不当初又痛在心头:悔的是昔日一时气盛,造成他人一生残疾;痛的是因为蔑视法律,牢狱之灾自尝苦果。
法官提醒:遇事克制莫冲动,退一步海阔天空;畏罪潜逃遭严惩,法律面前无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