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法〔2012〕34号),授予199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我区法院6个集体、5名干警获殊荣。
我区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名单:
1、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2、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3、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4、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5、巩留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6、沙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我区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名单:
1、刘俊荣(女)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
2、吐尔洪·阿甫孜(维吾尔族)精河县人民法院
3、陈晶晶(女)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4、侯桂梅(女) 昭苏县人民法院
5、祝领娣(女) 喀什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