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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法院6个集体5名干警荣获全国先进
作者:高宣  发布时间:2012-02-28 11:04: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法〔2012〕34号),授予199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我区法院6个集体、5名干警获殊荣。

  

   我区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名单:

   1、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2、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3、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4、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5、巩留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6、沙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我区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名单:

   1、刘俊荣(女)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

   2、吐尔洪·阿甫孜(维吾尔族)精河县人民法院

   3、陈晶晶(女)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4、侯桂梅(女) 昭苏县人民法院

   5、祝领娣(女) 喀什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