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审判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通过完善廉政管理措施,有力地构筑了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自2002年以来,该院保持了“零”违法违纪办案记录,无一名干警受到纪检、检察机关的举报调查和追究。
一是狠抓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该院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注重教育形式和实际效果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活动,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学习反腐倡廉有关文件精神、举行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等形式,时刻绷紧法官干警的“廉政弦”。
二是建立梯次管理和责任捆绑机制,念好“双目标”管理“紧箍咒”。该院在每年召开新年工作部署大会的同时,都要组织层层签订“双目标”管理责任状,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由院长、书记与分管副职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与党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从而构筑了一张拒腐防变、防范结合、预防为主的廉政建设立体防范网。同时还规定了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规定了不等经济处罚标准,从院领导到每个干警层层承担同罚连带责任。
三是发挥制度制约作用,狠抓落实,以制度保廉。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和“日检查、月通报、年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到位、预防措施到位、奖惩措施到位、“三查”措施(纪律作风督查、办案质量评查、信访举报调查)到位四项管理手段,从而前移防范关口,切实筑牢廉政“防火墙”。同时认真落实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告诫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督察通报制度等,强化对干警的规范约束。通过建立这样一套“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从根本上保证了全院司法廉洁公正。
四是强化内外监督,着力构建廉洁司法的监督网络。狠抓法院内部监督,严格监督审判流程各个环节的司法活动,尤其是上诉改判、再审改判以及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注重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建立与人大、政协代表联络制度,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听证活动,邀请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21名人民陪审员,定期座谈反馈,强化对司法不廉行为的监督。
五是注重廉政文化先进示范性教育,突出引导作用。该院以廉政文化为载体,注重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先后举办了法官廉政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给家属写廉政信和开展“天平在我心中”、“以廉为荣、以贪为耻” 为主题的反腐倡廉教育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结合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将廉政文化融入法院文化建设之中,使广大干警在文化熏陶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