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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以廉政建设提升法院公信力
作者:新疆伽师县法院 赵剑琪  发布时间:2012-02-23 10:03:1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纪律,转变干警工作作风,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廉政观念,伽师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形式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效地防止和杜绝了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今年以来,全院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干警中无一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实现了审判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完善措施,落实责任。该院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狠抓落实到位,对违纪违法人员、重大案件、安全生产实行“零容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四个一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 、自治区高院提出的“八个必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文明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印制成民、汉双语手册,发放给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建立机制,构建防控体系。该院紧紧围绕“人、财、案”三个核心要素,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各庭室和干警认真梳理岗位职责职权,深查、细找各种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的视野、触角,落实到司法审判业务、司法政务管理等重点部门,落实到以一线审判人员为重点群体的各个岗位和具体人员中去,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分析通报制度,做到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到哪里,风险防控措施就跟进到哪里。

  强化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该院加强对审判权力、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设立了“五个严禁”监督举报箱和24小时监督举报录音电话,并从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聘请司法公正监督员10名,廉政监督员11名,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督,保证队伍和案件不出问题。定期不定期对信访、立案、法警大队等窗口部门接待、庭审活动、民事、执行活动及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漠不关心、对待工作不负责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和乱收费等不良现象。同时,与干警家属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召开家庭助廉会议,教育家属当好廉内助,既要当好家庭拒腐防变的“守门员”,又要当好“监督员”和“宣传员”,筑牢“后院防火墙”,巩固反腐倡廉的后方阵地,坚决将腐败拒之门外。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廉政氛围。该院注重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办公大楼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政警句、楼道走廊悬挂廉政警句、办公桌统一放置廉政警句,时刻警示干警保持廉政意识,加强文化对干警潜移默化的影响,化廉政于细节。 同时,定期组织干警参观荣誉室,提高干警的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地位观、权利观、利益观,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增强法官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为法院反腐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干警廉政意识。该院定期组织广大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做到警钟常鸣,让干警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增强全体法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弘扬司法正气,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同时,对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干部和新招录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组长进行任前和岗前廉政谈话,提醒和告诫他们如何正确行使审判权,避免权钱交易,促其廉政为官。对有一定办案经验的法官,每当承办一起案件,由庭长或主管院长对办案人进行廉政提醒,防患于未然。

  推行廉政监督卡,确保案件阳光司法。该院对每件案件从第一次接触案件当事人起,就要求立案庭向他们送达一份廉政监督卡,廉政监督卡上有举报电话,从而把法官的整个审判活动置于监督之下,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建起了以当事人监督为主的牢固防线,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错案分析通报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案件评估、鉴定、审计、拍卖的监督,确保不出问题。

  加强警车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该院严格管理警车使用,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登记备案,不开特权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非执行任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和闯红灯,每晚警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在车库,杜绝警车参与除公务活动外的其他活动。

  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有力地推动了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互动,今年以来,该院受理各类案件364件,审结349件,结案率为95.9%,高出去年同期1.06个百分点;调撤332件,调撤率为95.1%,比高出去年同期1.62个百分点,没有发生一起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以及涉诉信访案件,实现了违纪违规案件和影响稳定的重大信访事件的零控制,得到了群众认可。
责任编辑: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