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业务 > 刑事审判
无视法律“抢婚” 四被告获罪领刑
作者: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 韩江涛  发布时间:2012-01-29 11:50:05 打印 字号: | |
  针对近些时候部分山区乡“抢婚”现象有所抬头,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正常秩序这一问题,1月19日上午,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扎格斯台乡中学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对肉扎洪·吐尔逊,买买提江·雪克来提,努尔买买提·塞杜拉木,木沙江·艾山江等四人非法拘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500余名当地群众旁听了公判,此次公开宣判大会的召开得到了公安、武警以及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协助,整个宣判活动秩序井然有序。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肉扎洪·吐尔逊等四名被告伙同犯罪嫌疑人塔西博拉提(在逃,另案处理)利用三轮摩托车将正在逛街的受害人古某劫持到县托布中心一农田简易土房中逼婚,遭到受害人古某的严词拒绝。12月3日中午2点左右,该案经群众举报,被害人古某被赶来的民警成功解救,四被告当即被捕,犯罪嫌疑人塔西伯拉提在逃。

  本案经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审理,四被告对合谋劫持被害人逼婚这一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被告肉扎洪·吐尔逊为了达到非法目的伙同其他被告采用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依法认定肉扎洪·吐尔逊等四被告犯有非法拘禁罪成立,依法判处肉扎洪·吐尔逊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判处买买提江·雪克来提有期徒刑两年;判处努尔买买提·塞杜拉姆有期徒刑两年;判处木沙江·艾山江有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四被告均服判,未提出上诉请求。公开宣判活动,群众反响良好,达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效果。

  村民肉扎洪说,法院在扎格斯台乡对“抢婚”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对扎格斯台乡的年轻人是一种很好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醒年轻人要通过正常合法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村民扎依拉表示,近期扎格斯台乡发生了多起抢婚事件,法院在这里公开宣判,我认为对我们年轻人是一个震撼,通过这件事,特别是我们妇女同志要有自我保护意识,遇到任何事情都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

  察布查尔县法院副院长帕尔哈提针对抢婚事件指出,近两年该县山区五个乡抢婚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扎格斯台乡,海努克,琼博乐是多发地区。因为抢婚事件,造成扎格斯台乡的女孩子不敢出门,为此法院加强这一方面的法制宣传,严厉打击这类犯罪,对4名被告做出公开宣判,对扎格斯台乡及其周边各乡的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