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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治安行政处罚案
作者:塔城市人民法院 程丽英  发布时间:2011-11-15 11:45:30 打印 字号: | |
  11月3日,塔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治安行政处罚案件。

  徐某和虎某承包地系邻地,2011年6月2日19时许,徐某因地界划分存在分歧与虎某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虎某将原告徐某面部、左胸部、腰部等处打伤。塔城市公安局也门边防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在查证属实的情况下作出了治安行政处罚决定。

  徐某不服,向塔城地区公安局申请复议,塔城地区公安局维持了塔城市公安局的治安处罚决定。徐某遂以塔城市公安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行政庭接到案件后,了解到徐某与虎某因地界划分积怨达七年,发现如果判决结案对双方来说都不是很好的解决方案,于是决定尽可能促成双方和解。审判长、承办法官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争让虎某赔偿,达到双赢。最终在公安局、派出所、村干部共同努力下,虎某当庭赔偿了徐某的全部民事赔偿款6000元,并真诚向徐某赔礼道歉,徐某也原谅了对方,双方握手言和,徐某撤回了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