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法官应当加强法制宣传
作者: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 王飞  发布时间:2011-11-09 10:32:02 打印 字号: | |
  法官裁判案件更多的是在法律的空间内展开,面对层出不穷的纠纷,法官乐于从法官经典中寻找解决纠纷的答案。然而,从法官裁判的现实困难和境遇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老百姓对法律还是比较生疏,社会公众对法律的遵从和信服还有欠缺。面对老百姓对法官裁判表现出的不信服、不理解和不屑,我们是否意识到法官在裁判中欠缺了法制宣传的运用。

  所谓法制宣传就是借助报纸、杂志、书籍、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更广泛地传播法律信息,影响社会公众对法律、法律精神、法律基本原则的态度,使法官的裁判效果达到最佳。法制宣传要从公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出发,让公众了解法律信息,消除疑虑,理解法律基本精神,接受宣传的法律观点和主张。

  法制宣传若能充分借助网络这一传播途径,必将取得非常明显的效果。在现代社会,网络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涉及社会结构、政治形态、思想观念、文化传统、交往方式等各方面,它以极快的速度,把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以及各国、各地区连接为一个整体,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虚拟社会”。现在各地法院目前开办网站的很多,很多法院领导及法官已经意识到利用网络传播技术进行法制宣传是现代法制宣传的重要方式,是法院开展法制宣传应当重点掌握的宣传方法。人民法院和法官应当运用最先进、最现代的宣传手段来扩大司法宣传的途径、效果。
责任编辑:高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