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阜康法院复转军人“走出军营还是一个兵”

作者:阜康市法院 王建厦  发布时间:2011-08-18 11:15:09 打印 字号: | |
  “我是一个兵,爱国爱人民,革命战争考验了我,立场更坚定…”。阜康市人民法院组织14名复转军人开展“唱军歌、学传统、立新功”座谈会。

  该院十分重视复转军人的接收安置、培养使用,全院共有复转军人14名,其中转业干部7名、复员军人7名,有5名同志走上中层岗位,2名同志走上院领导岗位。他们始终以刚毅的军人素质,雷厉风行、作风扎实、执著追求的良好品格,在审判、执行、司法警务等项工作中,能打硬仗,屡建功绩,全院干警称赞他们“走出军营还是兵”。正如院长毛峰所说:穿上军装、带上军帽、我是一个兵;脱下军装、胸佩法徽、我还是一个兵。

  我是一个兵,这是他们来自心里最强有力的一声呐喊,这是来自心灵深处最深情的呼唤,这是来自心田最响亮的宣言。

  复员军人、法警大队队长王新元,在火热的军营中,曾担任班长、代理排长,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训练出色,被评为优秀士兵。到法院法警队工作后,始终按照军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凭借矢志不渝的信念,在警务管理中反复实践,树立按纲建队意识,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完善“五室一库”设施,提高警队自建能力。认真落实思想分析、安全检查、请示报告、讲评干警四项制度,加大警务监督制约。近十年来,法警大队共执行押解刑事被告人1290人次,值庭980次,参与强制执行出动警力1220人次,均未发生一起警务事故,创下了建队10年零事故、零违纪的纪录。

  7月正是“三夏”农忙时节。滋泥泉子镇南泉村3户农民盲目夹种了48亩普通玉米且处青苗期,一旦抽穗将会严重影响700亩制种玉米的质量和品质。7月6日,正连职转业军人、执行员张平忠、李银波受命带领6名法警前去先予执行。他们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民生作为执法办案的首要目标,主动与签订定单农业合同的登海种业公司联系沟通,商讨对策。分头走访农户耐心做好思想工作。最终,促使登海种业公司为种植普通玉米的村民每亩补偿1200元损失。执行员连续工作到次日,协助登海种业公司工作人员为三户村民发放补偿款5.76万元,及时铲除了48亩普通商品玉米,为百户农民的700亩制种玉米排除了妨害,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

  他们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换来了群众的信任和领导的肯定。近年来,先后有5名同志被法院评为办案能手,有7名同志评为优秀干部,荣立三等功5人次,荣获国家级荣誉2人次、区级荣誉12人次、州市级3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