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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强化监督 塑造廉洁法官形象
作者:伽师县法院 赵剑琪  发布时间:2011-06-21 11:33:05 打印 字号: | |
  伽师县人民法院注重把监督工作作为法院文化的一项工程,融入到法院廉政建设中去,以监督推进廉洁法官队伍建设,使法院全体干警的廉洁意识大大增强,树立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强化内部监督。该院定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观看廉政专题警示教育片、参加先进事迹报告会、给干警上廉政课、组织廉政考试、学习有关案例通报和座谈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时刻保持警惕,张扬正气,防微杜渐,筑牢廉洁司法的“防腐墙”。教育干警严格遵守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最高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出的“八个必须”等廉洁自律规定,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戒免谈话等制度,有效地预防了不廉洁问题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处理,通过他们掌握干警违纪苗头,做到防患于未然。

  强化外部监督。聘请全县21名不同职业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随时听取他们对法官办案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同时,采取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等形式,对全院干警的工作和日常行为进行监督;重大、特殊、疑难案件的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旁听观摩,不断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强化群众监督。该院对年初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涉及法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后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庭室及每一位干警都要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人大督办的案件,及时转交相关庭室进行办理,确保人大监督权有效落实。并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制定《当事人廉政诉讼告知》规定,向社会公布24小时语音廉政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定期开展大接访活动,经常回访案件当事人,进一步疏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法院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强化案件监督。该院以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契机,组织专人对涉诉信访重点案件进行精查,审监庭按照该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所有审结和执结的案件进行评查,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全面推行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建立个案监督管理台帐和执法档案,对案件全程跟踪,发出催办、督办通知和审限警示单。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监督,对新提拔任命和岗位调整的中层干部、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岗前专题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加强对诉讼费用和执行案款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防止干警发生不廉洁行为,杜绝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