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法官教法官”活动在和静县人民法院得到了卓有成效的开展。5月27日下午,和静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董仲斌为全院干警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内容。
董法官先从一般规定、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等几个方面对《侵权责任法》进行了系统概述。他结合自己承办过的相关案例详细讲解了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规定在审判实务中运用问题。
2010年以来,和静县人民法院开展了由院领导带头、各庭室负责人主讲的“法官教法官”活动进一步延伸,审判员也加入到主讲队伍中来。这也是和静县人民法院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