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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面女能人”3年诈骗120万

作者: 张卫玲 樊健健   发布时间:2011-05-12 22:07:31 打印 字号: | |
  她是个“女能人”,黑道白道,她都有“朋友”。她是个“热心肠”,谁有难事,她都“热心帮忙”……然而她——胡玉实际上却是一个谎话连篇的骗子。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胡玉先后以各种名义向29人骗取了共计120.30万元。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胡玉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她个人全部财产。

  设个圈套让人钻

  今年29岁的胡玉出生于玛纳斯县包家店某村,初中毕业后,跟随亲戚到城里打工。2008年初的一天,在一棋牌室打牌的胡玉认识了名叫李峰的中年男子,两人很快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通过接触,李峰了解到胡玉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她还是一个 “女能人”,因为胡玉称自己在昌吉某政府机关工作,目前停薪留职,和在广州工作的表姐做着一项大生意。

  胡玉还是个热心人,当她得知李峰的父亲没有享受社保时,便承诺要利用自己在政府的关系,帮李峰的父亲办社保。李峰听后非常高兴。后来,胡玉表示,办社保得打通关系,要花钱。出于对胡玉的信任,李峰很快就给了胡玉2.1万元,胡玉收下钱后,打了一张收条。

  虽然胡玉还没将父亲的社保办下来,但李峰却对她信心十足。随后,李峰在亲戚朋友面前炫耀起来。很快,胡玉的能耐被宣传开来。

  李峰父亲的朋友赵强、于新找到胡玉。赵强说:“我还不到退休年龄,如果能提前退休领养老金就太好了。”于新说:“家里有亲戚想办社保正愁找不到人帮忙呢!”

  随后,胡玉便收了两个人共4万元的“好处费”,并承诺找人去落实二人的退休问题。两个月后,胡玉找到李峰、赵强、于新,告诉他们事情办成了,并将两个月的养老保金以现金的形式返给了他们。

  从这以后,胡玉能帮人办社保的消息传开了。

  眼看着找胡玉帮忙的人多了,她收取“好处费”的价码也开始水涨船高,2万、2.5、3万、3.5万不等。每一笔“好处费”到手后,胡玉都将其中的80%留出来,剩下的钱象征性地给每个人按月发放“养老金”。

  谎言越来越大

  随着找胡玉“办事”的人越来越多,胡玉面对支付“养老金”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她只能继续编一个又一个谎言,来使骗局能维持下去。

  胡玉特意提醒大家:千万别到社保局去查底子,因为办事的“朋友”是社保局员工,人家担着风险帮咱,咱可不能害他啊!

  2009年5月,赵强开始发现事情不对劲,他奇怪为什么养老金发放的数额却与国家政策不一致,连续发了几个月后,却不发了。只要赵强一向胡玉问养老金不发的原因时,胡玉总是说社保局工作忙,过两天就到账了。果然,第二天,赵强的养老金卡里就有钱进账了。

  不按时到账的养老金让赵强很不踏实。去年4月,为了一查究竟,赵强来到昌吉市社保局一查才发现,胡玉给他办的只是一张银行的活期存折。赵强立即向警方报了案。随后,警方陆续接到有人报案:胡玉借办社保名义骗钱。

  利欲熏心进铁窗

  去年7月20日,警方将胡玉抓获归案后,胡玉如实交待了上述作案事实。

  后来,警方经调查发现,胡玉疯狂揽生意,不管是亲戚朋友还是街坊邻居,只要能交上钱,任何条件都能答应。在她的承诺下,办社保的年龄被无限制放宽,最小的退休年龄居然只有20岁。

  同时,警方也查明,2008年至 2010年近三年的时间里,胡玉先后假扮“女能人”29次疯狂敛财共达120.30万元。29位受害人中大多数是老人。为了取得受害人信任,胡玉以发放养老金的方式返还21.5万元。仅公安机关查明的胡玉以“办社保”为名诈骗的案件就多达17起,“办社保”成了她最主要的敛财幌子。

  在一桩桩诈骗事实中,胡玉单次诈骗金额最少的2万元,最多达15万元。

  除了“办社保”,胡玉还自称能为别人安排工作,并以此先后骗取共计17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单位和身份、利用假印章、假合同,谎称办理养老统筹和社保,虚构受委托出售房屋、过户房产贷款查询、有关系办证、办事、合伙做生意等事实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20.3万元。胡玉诈骗他人钱财,作案29起之多,情节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其行已经构成诈骗罪,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新疆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