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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法院:伊犁州新源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4-20 11:37:21 打印 字号: | |
   2008-2009年,新源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700件,其中,诉讼案件3619件,结案3565件,结案率98.51%,调撤2352件,调撤率65.98%。共收执行案件1081件,执结885件,执结率达81.87%。2008年,伊犁州党委组织部到该院现场观摩党建工作。2009年伊犁州法院系统在该院召开“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现场会。

  荣誉档案

 2008年,该院被新疆高院评为“涉诉信访先进集体”;被自治区评为“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2010年,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被自治区政法委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和“档案管理工作自治区二级先进单位”;被伊犁州党委评为精神文明“三创建”活动文明示范单位。2009年至2010年,党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民族团结等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伊犁州直先进单位;该院党支部连续6年被新源县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

  工作亮点:打造基层民调责任区  

  新源县位于新疆西部天山脚下的伊犁河谷,辖区拥有哈萨克、汉、维吾尔、柯尔克孜等 29个民族,农牧民占全县人口的70%以上。新源法院各族干警秉持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团结战斗在辽阔的那拉提大草原上,为各族群众送上温馨司法。  针对辖区多民族聚居的实际,新源法院党组坚持全面启动便民利民举措,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谋利益。2008年,该院制定《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在全县建立了基层民调责任区,指派6名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110位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指导员的帮助下,活跃在全县乡镇农村牧区,实现了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良性对接、互动。通过组织建立解决基层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减轻了各族群众的诉讼负担。2008年以来,人民调解员调解民事纠纷5380件,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该院还依托乡镇司法所、街道社区和农村牧区人民调解室,设立了24个巡回办案点,广泛开展了巡回办案和送法下乡活动,深受各族群众欢迎。 

  新源县是农牧业大县,每年春天都会有大量土地、草场纠纷起诉到法院。新源法院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马背法庭”、“巴扎(集市)法庭”优势,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以农牧民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快捷处置涉农涉牧纠纷。为了更好地服务各族群众,从2009年2月起,该院公布立案电话,推行“立案110”制度;无论当事人在县城还是在边远的农村牧区,都能够做到即时立案。近两年来,520起涉农涉牧案件运用“立案110”立案,及时地解决了纠纷。去年4月,远在库木托别牧区76岁的维吾尔族老人牙生,给“立案110”打来电话,说与他相依为命的儿子在交通事故中受重伤,治疗花尽了所有的积蓄,借遍了亲友,他本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此时他家已家徒四壁。得知这一情况,院党组书记赵勇立即带领立案庭干警,前往牙生所在的库木托别牧区,上门立案。在牙生老人的家里,干警们为他免费办理了立案手续。尔后,立案庭6位干警又利用周末来到牙生家,为牙生修缮了住房。临别,牙生老人十分感动,一遍又一遍地说,共产党“亚克西”(好)!人民法官“亚克西”!

  去年1月,新源县遭遇50年不遇的特大暴风雪,雪崩造成人员伤亡,给各族农牧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法院及时成立抗雪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便灾区农牧民诉讼、维护灾区农牧民权益的12项措施,为灾区人民提供周到的司法服务,出动车辆人员参与救援,为帮助灾区农牧民顺利渡过难关战胜雪灾做出了贡献。 2008-200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700件,其中,诉讼案件3619件,结案3565件,结案率98.51%,调撤2352件,调撤率65.98%。共收执行案件1081件,执结885件,执结率达81.87%。2008年,伊犁州党委组织部到该院现场观摩党建工作。2009年伊犁州法院系统在该院召开“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