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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法院贯彻廉政建设“四个一律”

作者:史汗青  发布时间:2011-04-16 21:03:5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鄯善县法院结合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狠抓队伍的廉政建设不放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四个一律”。

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购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提出各级领导增强工作责任心,层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各庭室要开展经常性教育,自加压力,防止问题发生;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从源头堵塞各种漏洞;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一律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养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