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奇台法院党组部署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法院党组讨论通过了风廉政建设工作三项制度,敲响了新年廉政建设的警钟。
一是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分解。目标责任涵盖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规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纠风及效能监察等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部门,确保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形成廉政建设工作的合力,着力构建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春节期间手机24小时开机,遇到重大事项及紧急情况必须及时向组织报告。
三是严格执行“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从制度、机制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